一、報名方式、時間與地點
    2013年國家司法考試實行網上報名方式。網上報名時間為6月16日至7月5日,逾期不予補報。臺灣居民報名時,應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按照網上報名要求及流程填報本人資訊、上傳照片、交納費用、列印准考證。
    (一)選擇在江蘇省、河南省和西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阿勒泰地區、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和田地區報名考試人員網上報名後,應當按照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公告中規定的時間、地點到現場辦理有關事項。
    (二)選擇在香港、澳門考區報名考試人員網上報名後,應當按照香港、澳門考區考試承辦機構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現場確認。有關事項,報名人員可以查閱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報名參加2013年國家司法考試的公告。
    (三)居住在臺灣島內或國外的臺灣居民網上報名時,可以選擇在廣東省深圳市或福建省廈門市報名考試。不能自行完成網上報名人員,可以聯繫廈門市司法局或深圳市司法局報名處協助辦理,還可以通過受委託的臺灣島內社團法人機構協助辦理。

二、考試費及報名材料
    選擇在大陸考區報名考試人員,實行網上交納考試費方式。網上報名時應具有符合報名條件的身份證件、大學本科以上畢業證書或學歷學位認證書、電子照片等材料。
    選擇在香港、澳門考區考試的報名人員,須按照報名受理機構要求交納考試費。現場確認時須提交以下材料:
    (一)有效身份證件。
    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簡稱“臺胞證”)和臺灣居民身份證;不能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應當提交臺灣居民身份證和戶籍謄本或者戶口名簿。提交複印件的,須經臺灣公證機構公證。
    報名受理機構認為必要時,可以要求報名人員同時提交其他有關證明。
    (二)畢業證書或學歷學位認證書。
    持內地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報名的,須提交畢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報名的,須提交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及複印件各一份。
    已完成學業但因學制原因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報名人員,可以憑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證明書向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申請學歷學位認證。現場確認時,須提交學校畢業證明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及複印件各一份。報名人員應當作出相關承諾。
    (三)證件照片。
    提交本人近期同一底片1寸彩色免冠證件照片3張。
    以上報名材料原件經現場審驗後即行退回,相關複印件由審核機構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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