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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校簡介:



   
暨南大學是國民政府在大陸創辦的第一所面向海外華僑的大學,是目前中國大陸境外生最多的大學,是國家“ 211
工程"重點綜合性大學,直屬國務院僑務辦公室領導。


   
“ 暨南 "二字出自《尚書 ·
禹貢》篇:“東漸於海,西被於流沙,朔南暨,聲教訖于四海。"意即面向南洋,將中華文化遠播到五洲四海。  學校的前身是
1906 年清政府創立于南京的暨南學。



    遷至上海,1927
年更名為國立暨南大學。抗日戰爭期間,遷址福建建陽。1946年遷回上。1949年8月合併於復旦、交通等大學。  1958
年在廣州重建。

   
素有“華僑最高學府"之稱的暨南大學,恪守“ 忠信篤敬
"之校訓,注重以中華民族優秀的傳統道德文化培養造就人才。學校積極貫徹“面向海外,面向港澳臺"的辦學方針,建校至今,共培養了來自世界五大洲
131 個國家和香港、澳門、臺灣 3 個地區的各類人才 20餘萬人,堪稱桃李滿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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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紀是中華民族實現偉大復興的世紀,肩負著為海外華僑華人和港澳臺地區培養人才光榮使命的暨南大學更加任重道遠。在新的世紀,全體師生員工和廣大海內外校友將繼續堅持“面向、面向港澳臺"的辦學方針,弘揚“忠信篤敬、知行合一、自強不息、和而不同"的暨南精神,堅持“品質是生命、創新是靈魂"的辦學理念,與時俱進,開拓創新,為實施“僑校+名校"的發展戰略,為建設特色鮮明、海內外知名的研究型大學而奮鬥




二、法學院簡介:



   
暨南大學法學院1930年創立於上海,當時設有法律系、經濟系、外交專科和行政法學科組。四十年代著名法學家周枬擔任院長。1949年暨大法學院隨校合併復旦大學,2001年在廣州重建。2004年成立華南地區首家知識產權學院。2011年,法學院和知識產權學院實行“兩塊牌子一套人馬”運作模式。

   
學院現有法律學系、知識產權系和法學理論等7個研究所及知識產權與法治研究中心、網路與電子商務法律研究室。其中,知識產權與法治研究中心2010年7月入選為廣東省普通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第七批重點研究基地。現有1個法學碩士一級學科,2個本科專業:法學和知識產權。目前有7個法學科學學位碩士專業方向及1個法律碩士專業學位點招生,並掛靠國際關係學系招收國際法與國際關係專業方向博士研究生。7個法學碩士招生方向分別是:法理學、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刑法學、民商法學、訴訟法學、經濟法學、國際法學。

   
學院現有教職工58人,教授12人,副教授24人,講師11人,行政管理人員8人。其中博士生導師3人,碩士生導師31人。現有學生1339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307人,函授本科生162
多人,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463人,在職法碩330多人。學生來自世界十多個國家、地區以及內地各省市區。

   
暨大法學院師資力量強,學科梯隊整體水平高。學院以教學科研為中心,以提高教學質量為根本,十分重視學術研究,加強學術交流。在學術研究方面,不斷跟蹤學科前沿,開拓研究新領域,科研成果突出。在學術交流方面,與國內外大學及科研機構建立了廣泛的交流與合作關係,一批教師先後赴歐美著名高校訪問進修,攻讀博士學位,在國內外聘請了一批著名專家學者擔任兼職教授、客座教授。學院積極推進教學改革與創新,在課程設置、教學方法、教材建設等方面向國際教學規範靠攏,為適應國內外發展的需要,實行"寬口徑、厚基礎、強能力"的人才培養模式,努力培養綜合素質好,創新能力強的複合型人才。在校學生獲南粵優秀研究生、廣東省三好學生等省級獎項人數多,考取國內外研究生人數多。本科碩士博士各層次畢業生普遍受到社會的歡迎與好評,一些畢業生在國內外取得了突出的成績。




三、法學碩士台灣在職專班之特色:




1.全部學生持有台灣身分證及台胞證。

2.修業時間含撰寫論文共需三年。

3.集中上課時間約 5─7 天密集教學。修畢全部學分,完成論文後參加論文答辯,通過即正式取得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

4.亦可至其他地區上課,但學員必須共同分擔教授移地衍生之交通及其他費用。

5.有關報考學生學經歷條件,需事先經主辦單位審核,並報請校方複審後,通過始能取得報考資格。

6.具報考資格者,基本可通過主辦單位安排之入學過程,取得正式入學通知。

7.入學後,有關課程安排、上課時間、上課地點由本學會協調校方及學員。

8.學生有義務遵守主辦單位之安排,同時依照大陸教育部之相關規定,以便順利畢業。

9.報考資格:

a.國內外大學畢業,具有學士學位者。


b.報考資格皆由校本部審查


10考試科目


(一)初試


(1)外語(英語)

(2)綜合科目 (主要考試目的為了解考生對醫藥相關知識之了解)

(3)專業基礎課

(二)複試

考生在初試考點參加完初試後,再參加學校之複試。有關複試的具體安排,校方會通知考生。未參加複試或複試不合格的考生,概不錄取。




四、注意事項:




1.研修流程:


  
研修課程。


  
論文寫作為期 1~2年,期間須在期刊發表文章至少3篇。


  
論文完成後進行論文審核。


  
論文審核通過後,進行論文答辯。


  
答辯通過者,可獲得碩士學歷/學位雙證。


   
碩士論文不得少於6萬字。



2.諮詢資訊:


  
指導教授由法學院碩導擔任。


  
提供相關課程輔導,以強化學生專業素養。


  
舉辦各式研討會、論壇,拓展學生參與研習層面,並累積論文發表經驗。


  
協調多種與法學有關之期刊,作為學生發表論文平台。


  
提供參加輔導課程、入學考試、註冊、課程學分進修等之資訊。


3.學費:


  
依校方規定繳交學費。



4.諮詢服務費:


  
依約定內容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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