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簡介:



   
南開大學創建於 1919 年,創辦人是近代著名愛國教育家張伯苓和嚴修。抗日戰爭時期, 南開大學與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在昆明組成舉世聞名的西
南聯合大學,被譽為“學府北辰”。 南開大學秉承“允公 允能、日新月異”的校訓,弘揚“愛國、敬業、創新、樂
群”的光榮傳統,培養了以周恩來、陳省身、吳大猷、曹 禺等為代表的一大批傑出人才,為民族振興和國家富強做 出了重要的貢獻。2000 年
12 月 25 日,教育部和天津市人 民政府簽署重點共建南開大學協定,南開大學躋身 21 世紀國家重點建設大學行列。

    南開大學是國內學科門類齊全的綜合性、研究型大學之一。 在長期的辦學過程中,形成了文理並重、基礎寬厚、突出應用與
創新的辦學特色。有 22 個專業學院(系),設有研究生院、繼續 教育學院、現代遠程教育學院。學科覆蓋文、史、哲、經、管、
法、理、工、農、醫、教、軍全部 12 個門類,是一所覆蓋全部學 科門類的研究型大學。學校積極構建和發展適應 21 世紀經濟社會
發展和人才培養需要的學科體系,現擁有 73 個本科專業,208 個 碩士點,122 個博士點,17 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21 個博士
後科研流動站,6 個一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覆蓋 35 個二級學科), 9 個二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48 個省市級重點學科,1
個國家重點實驗室,21 個省部級重點 實驗室,1 個國家工程中心,8 個國家基礎學科人才培養和科學研究基地,1 個大學生文化素
質教育基地,6 個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7 個“985”工程哲學社會科學創新基 地,4 個“985”工程科技創新平臺。



 




二、經濟學院簡介:



    
1923 年耶魯大學經濟學博士何廉先生開創了南開大學的經 濟學科,1931 年成立了南開大學經濟學院。在 70 多年的歷史上,
南開大學經濟學院秉承著“允公允能、日新月異”的校訓,形 成了嚴謹、自由、開放和服務於社會的學術氛圍,為國家培養
了數以萬計的經濟管理類人才,在中國經濟學的發展上也有自 己獨到的建樹,在國內外享有盛譽。
現代化建設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需要大批諳熟經濟學理論和方法、善於應用科學
理論和方法於中國和世界經濟實際的人才。注重完善人格的塑造和知識、能力、素質的全面
提升,是我們人才培養之宗旨;弘揚嚴謹治學、務實求真、銳意創新的學術風範,是我們科 學研究之品格。

    學院設有經濟學系、金融學系、國際經濟貿易學系、財政學系、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等
五系和經濟研究所、國際經濟研究所、人口與發展研究所、城市與區域經濟研究所、臺灣經
濟研究所、數量經濟學研究所、國際保險研究所、亞太經濟合作組織研究中心(apec)等八
個研究機構。院部設有教學科研辦公室、研究生辦公室、行政辦公室、學生工作辦公室、電
化教學實驗中心和《南開經濟研究》編輯部等管理和教學輔助部門。

    經濟學院現有教職員 200 人。在 156 名教師中,博士生導師 42 人,教授(研究員)51 人,副教授 75 人,講師
30 人,教師中有博士學位的教師 65 人。全院有各類在校學生 5100 人,其中本科生 1700 人,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1400
人,各類成人教育學員 2000 餘人。

台灣經濟研究所南開大學臺灣經濟研究所成立於 1986 年,是祖國大陸高校最早成立的涉台學術研究機構之
一,也是祖國大陸最早具有培養臺灣經濟方向碩士、博士研究生資格的高級人才培養基地。
自成立以來,該所秉承南開學術自由之風,以促進海峽兩岸經貿與學術交流、推動祖國和平
統一為宗旨,對臺灣經濟、兩岸經貿關係和兩岸經濟比較等領域進行了深入、系統的研究,
多次承擔國家及省、部級課題,研究成果頗受海峽兩岸各界重視,成為兩岸經貿研究領域的
學術重鎮,是中央有關部門的重要諮詢機構之一,並連續五次參加國共論壇,推動了兩岸關 係的改善。

    該所在科研、教學及對外交流等方面均取得了突出成績。在臺灣經濟及兩岸經貿關係的教
學、科研方面,該所始終處於領先地位,與南開大學區域經濟研究所同屬區域經濟學科,由 於科研及教學成果突出,2002
年被評為國家重點學科,2004 年被評為國家“985 工程"哲學
社會科學創新基地,並與海內外學術文化界建立了廣泛的學術交流與長期穩定的合作關係。
該所現有專、兼職研究人員近二十人,其中包括葉萬安、高輝等一批臺灣知名專家、學者。
原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常務副主任、海峽交流協會副會長、海峽兩岸關係研究中心主任唐 樹備先生為本所兼職教授和首席顧問。



 




三、經濟學碩士台灣在職專班介紹:




(一)報考注意事項:


 1.有關報考學生學經歷條件事先經主辦單位審核,並報請校方複審後,通過即取得報考資格。


 2.具報考資格者通過主辦單位安排之入學過程,並參加考場在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院港澳台 學生入學考試,取得正式入學通知。


 3.入學後,有關課程安排、上課時間、上課地點由主辦單位協調校方及學員,妥善處理。


 4.學生有義務遵守主辦單位之安排,同時依照大陸教育部之規定,以便順利畢業。


 5.上課方式為集中時間(約四天)密集教學,修畢學分,參加論文答辯,正式取得畢業證書 及學位證書。


 6.必要時可移地教學,但學生必須共同負擔延伸之費用。


 7.報名資格:大學以上或同等學力。


 8.學制為兩年,基本按照大陸一般生規定,

(二) 研修流程:


第一年上下學期及第二年上學期研修應修學分。


第二年上學期與指導教授協商碩士論文開題報告。


開提報告通過後,開始撰寫論文。


第二年下學期完成碩士論文,通過論文答辯,取得大陸教育部之雙證證書。

(三) 主要研修課程: 微觀經濟學、宏觀經濟學、計量經濟學、城市經濟學、區域經濟學、國際經濟學、城市與區
域發展分析、兩岸區域經濟分析、英語。

(四) 研究方向: 區域經濟學。



 




四、提供服務範圍:




入學書類審查及教授推薦



協助完成港澳台考試之報名手續


考前課程輔導



綜合服務(包含專人引導參與港澳台考試、協助完成註冊、安排集中上課、協助完成論文 及論文答辯之流程)




五、學費:




依校方規定繳交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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