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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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學是國民政府在大陸創辦的第一所面向海外華僑的大學,是目前中國大陸境外生最多的大學,是國家“ 211 工程"重點綜合性大學,直屬國務院僑務辦公室領導。
“ 暨南 "二字出自《尚書 · 禹貢》篇:“東漸於海,西被於流沙,朔南暨,聲教訖于四海。"意即面向南洋,將中華文化遠播到五洲四海。 學校的前身是 1906 年清政府創立于南京的暨南學。
遷至上海,1927 年更名為國立暨南大學。抗日戰爭期間,遷址福建建陽。1946年遷回上。1949年8月合併於復旦、交通等大學。 1958 年在廣州重建。
素有“華僑最高學府"之稱的暨南大學,恪守“ 忠信篤敬 "之校訓,注重以中華民族優秀的傳統道德文化培養造就人才。學校積極貫徹“面向海外,面向港澳臺"的辦學方針,建校至今,共培養了來自世界五大洲 131 個國家和香港、澳門、臺灣 3 個地區的各類人才 20餘萬人,堪稱桃李滿天下。
21 世紀是中華民族實現偉大復興的世紀,肩負著為海外華僑華人和港澳臺地區培養人才光榮使命的暨南大學更加任重道遠。在新的世紀,全體師生員工和廣大海內外校友將繼續堅持“面向、面向港澳臺"的辦學方針,弘揚“忠信篤敬、知行合一、自強不息、和而不同"的暨南精神,堅持“品質是生命、創新是靈魂"的辦學理念,與時俱進,開拓創新,為實施“僑校+名校"的發展戰略,為建設特色鮮明、海內外知名的研究型大學而奮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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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經濟學院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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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是暨南大學經濟學院成立 30 周年暨其前身商科成立 92 周年。30 年來,暨南大學經濟學院秉承“經國是、濟民生、宏教澤、系僑情”的宗旨,為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為粵港澳臺的經濟融合、為祖國的統一大業,努力提供人才支持與智力貢獻,在海內外產生了廣泛而深遠的影響。
1918 年,辦學于南京的暨南學堂應南洋華僑的需要,開設商科。商科因適應海外學子的需要而入學者眾,更兼重視理論與實用相結合,具有嚴謹的教風和學風,憑藉“暨南特色”而享譽海內外。上海辦學時期,暨南商科不僅已是學校的“龍頭”學科,在上海的著名高校中亦聲名鵲起。著名經濟學家馬寅初、王亞南、陳彪如等曾先後執教于暨南。深厚的歷史積澱和廣泛的海外生源,造就了暨南商科“忠信篤敬、知行合一、自強不息、和而不同”的優良傳統。
2004 年在教育部評估中暨大應用經濟學位居全國第 12 位;2005 年經濟學院獲得政治經濟學博士學位授予權和理論經濟學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予權。
經濟學院現有經濟學系、金融學系、統計學系、國際經濟與貿易系、財稅系、特區港澳經濟研究所等 6 個教學系所,8 個本科專業和方向,16 個碩士點和 12 個博士點,1 個應用經濟學博士後科研流動站,13 個研究與諮詢機構(其中金融研究所、廣東產業發展與粵港澳臺區域合作研究中心為廣東省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經濟學院與產業經濟研究院共同主辦了《產經評論》雜。
經過 30 年的不懈努力,經濟學院已經成長為學科門類齊全、師資力量雄厚、辦學品質優異、學術交流廣泛、社會服務成效突出,國際化、現代化、綜合化優勢日益凸顯,在華南地區領先、在國內外尤其是在港澳臺和東南亞地區具有較大影響力和較高知名度的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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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經濟學博士台灣在職專班之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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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部學生持有台灣身分證及台胞證。
2.修業時間含撰寫論文共需三年。
3.集中上課時間約 5─7 天密集教學。修畢全部學分,完成論文後參加論文答辯,通過即正式取得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
4.亦可至其他地區上課,但學員必須共同分擔教授移地衍生之交通及其他費用。
5.有關報考學生學經歷條件,需事先經主辦單位審核,並報請校方複審後,通過始能取得報考資格。
6.具報考資格者,基本可通過主辦單位安排之入學過程,取得正式入學通知。
7.入學後,有關課程安排、上課時間、上課地點由本學會協調校方及學員。
8.學生有義務遵守主辦單位之安排,同時依照大陸教育部之相關規定,以便順利畢業。
9.報考資格:
a.國內外大學之研究所畢業,具有碩士學位者。
b.報考資格皆由校本部審查,入學考試科目:英文、經濟學概論、微觀經濟學
10.主要課程和研究方向:
a.主要課程:(提供參考,以學院調整為準)
第一外語(英語)、通識教育、區域經濟理論與港澳合作研究、城市經濟與珠三角城市圈研究、制度經濟學與制度分析研究、區域經濟規劃與布局研究、區域經濟發展戰略與模式研究。
b.研究方向:區域經濟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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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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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研修流程:
研修課程。
論文寫作為期 1~2年,期間須在期刊發表文章至少3篇。
論文完成後進行論文審核。
論文審核通過後,進行論文答辯。
答辯通過者,可獲得博士學歷/學位雙證。
博士論文不得少於10萬字。
2.諮詢資訊:
指導教授由經濟學院博導擔任。
提供相關課程輔導,以強化學生專業素養。
舉辦各式研討會、論壇,拓展學生參與研習層面,並累積論文發表經驗。
協調多種與企業管理有關之期刊,作為學生發表論文平台。
提供參加輔導課程、入學考試、註冊、課程學分進修等之資訊。
3.學費:
依校方規定繳交學費。
4.諮詢服務費:
依約定內容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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