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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校簡介:



   
南京大學為台灣教育部承認大陸41所高等院校學歷的大學。

    南京大學坐落於鐘靈毓秀、虎踞龍蟠的金陵古都,是一所歷史悠久、聲譽卓著的百年名校。其前身是創建於 1902
年的三江師範學堂,此後歷經兩江師範學堂、南京高等師範學校、國立東南大學、第四中山大學、國立中央大學、國立南京大學等歷史時期,於 1950
年更名為南京大學。1952 年,在全國高校院系調整中,南京大學調整出工學、農學、師範等部分院系後與創辦於 1888
年的金陵大學文、理學院等合併,仍名南京大學。校址從四牌樓遷至鼓樓金大原址。

    1994 年,南京大學被確定為國家“211 工程"重點支援的大學;1999 年,南京大學進入國家“985
工程"首批重點建設的高水準大學行列;2006
年,教育部和江蘇省再次簽訂重點共建南京大學的協定,共同支援南京大學建設具有鮮明特色和重要國際影響的世界一流大學。

    南京大學目前擁有鼓樓、浦口、仙林三個校區,設 26 個學院、75 個系,各類學生總計近50000 人。全校設本科專業 85
個,專業碩士學位授權點 19 個,專業博士學位授權點 1 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19個,碩士學位授權點 213
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 33 個,博士

學位授權點147個。

    自上個世紀初建校以來,南京大學就一直是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最活躍的中國大學之一,

與世界上眾多一流大學和高水準科研機構建立了緊密的協作關係。其中,始建於 20 世紀 80

年代的南京大學-霍普金斯大學中美文化研究中心迄今已成功舉辦二十多年,它是中國改革開放以後最早實施的高等教育國際合作長期專案,為中美文化交流事業培養了眾多骨幹人才,在海內外產生了巨大的影響。目前,南大正在新的歷史形勢下,大力推進各種寬領域、多管道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全面提升辦學的國際化水準。



 




二、南京大學教育研究院簡介:



    
教育科學與管理系重建於 2002 年。其歷史可追溯至民國初期。1918 年 5 月,南京高等師範學校成立教育專修科。1920
年,南京高等師範學校在保留文、理等本科的同時,將所有專修科合建成國立東南大學。其中,教育專修科改建為教育系和心理系,創建於 1915 年
12月的全國第一個體育專修科改建為體育系,此 3 系合組教育科。1927 年國民政府成立後,東南大學等 9
校組建為國立第四中山大學,次年定名國立中央大學。

   
東南大學教育科改建為中央大學教育學院,下設教育系、心理學系、藝術系、體育系等。1938
年秋,按照教育部的命,教育學院更名師範學院,並增設國文、英語、史地、數、理化、體育、公民教育 7
系。從南京高等師範學校到中央大學,徐悲鴻、張大千、傅抱石等大批教育名家曾在此辛勤耕耘,滋蘭樹蕙。1949 年 8
月,中央大學更名為南京大學。

    教育研究院成立於 2009 年,前身為重建於 2002 年的教育科學與管理系。現設有高等教

育研究所、網路化學習與管理研究所、心理健康研究所、高等教育聯合研究所。擁有高等教育學 1
個博士點,授予教育學博士學位,是大陸首批教育博士授予權試點單位。



 




三、南京大學教育學博士台灣在職專班之特色:




1.全部學生必須持有台灣身分證及台胞證。

2.修業時間含撰寫論文共需三年。

3.集中上課時間,每學期赴南京校區兩次,約四天密集教學,每次修習三學分,修畢全部廿四學分,完成論文後參加論文答辯,通過即正式取得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


4.亦可至其他地區上課,但學員必須共同分擔教授移地衍生之交通費用。

5.有關報考學生學經歷條件,需事先經主辦單位審核,通過報考資格並由主辦單位在每年十二月十五日截止之前,完成港澳台研究生之報名手續。


6.次年四月初參加港澳台研究生入學考試(考試地點由主辦單位安排在廣州、香港、澳門等擇一地點參加)。

7.入學後,有關課程安排、上課時間、上課地點由本學會協調校方及學員。

8.學員有義務遵守主辦單位之安排,同時依照大陸教育部之相關規定,以便順利畢業。

9.報考資格:

(1)國內外大學之研究所畢業,具有碩士學位者。

(2)報考資格皆由校本部審查,入學考試科目:英文、高等教育學、綜合專業。

10.主要課程:

高等教育資訊化、知識工程與大學變革、高等教育史、高等教育原理、大學課程與教學、國際與比較高等教育、教育領導與管理、學生發展與教育。(課程可能有若干調整)



 




四、注意事項:




1.研修流程:



第一年研修課程,每次赴校上課也與博導討論論文進度。



論文寫作為期1~2年,期間須在期刊發表文章至少3篇。



論文完成後進行論文審核。



論文審核通過後,進行論文答辯。



答辯通過者,可獲得博士學歷/學位雙證。



博士論文不得少於10萬字。



2.相關資訊:



指導教授由教育研究院博導擔任,主辦單位並協助延聘台灣指導教授輔助及指導論文 寫。 
提供相關課程輔導,延攬學術界教授培養、強化學生專業素養。



舉辦各式研討會、論壇,拓展學生參與研習層面,並累積論文發表經驗。



協調多種與教育有關之期刊,作為學生發表論文平台。



提供輔導課程、入學考試、註冊、課程學分進修等之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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